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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质疑邻居低保资格,纪委查证:三人享低保合规无违规

发布时间:2024-12-12 23:22:02来源:
近期,四川巴中地区的一名男子苟某飞,在网络上发布了一篇引人注目的帖子,言辞激烈地举报了自己位于巴中市巴州区鼎山镇石笋村的老家邻居——苟某军一家,存在“有车有房却仍然享受国家低保待遇”的情况。苟某飞在帖子中言辞凿凿地指出,苟某军家庭的经济条件明显超出了享受低保的资格范围,质疑其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低保金,并呼吁相关部门立即采取行动,追回被滥用的低保金,同时对涉及此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这一举报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公众对于低保政策执行公正性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面对如此激烈的指控,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实际上,苟某飞的举报并非一时冲动之举,自今年8月起,他就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此问题,表达了他的不满与质疑。随后,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与巴州区纪委迅速响应,成立了专项调查组,深入石笋村进行实地调查,并广泛收集了村民的意见与证据,力求还原事实真相。

 

经过详尽的调查与核实,巴州区纪委根据最新的低保政策文件,给出了明确的调查结果。据调查,苟某军家庭在申请低保时,确实面临了诸多困难:家中父母一人残疾,一人因病瘫痪在床,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儿子尚在求学阶段,教育支出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尽管如此,苟某军家庭所拥有的房产,其总面积并未超过当地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的两倍,且家中唯一的车辆,其价值也远低于低保月标准的24倍,符合政策中对于“非奢侈性消费”的界定。因此,苟某军家庭中的三位成员(父母及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享受低保待遇,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的,并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对于苟某飞的质疑,尤其是关于“暗箱操作”的猜测,纪委在报告中明确指出,所有审批流程均公开透明,严格遵循了国家及地方的低保政策,未发现任何不当操作或腐败行为。至于苟某飞提到的苟某军家庭在巴中城区购房的情况,纪委表示,若确有此事,且购房行为发生在享受低保之后,将依据最新政策规定重新评估其低保资格,但目前尚未收到确凿证据。

 

11月13日,当记者实地探访鼎山镇石笋村时,亲眼目睹了苟某军与另两户家庭共同修建的三合院。这座小院虽不豪华,但干净整洁,一楼一底的设计紧邻公路,交通便利。苟某飞所提及的“百万元造价”显然是夸大其词,根据当地建筑成本估算,该院落的建设费用远低于此。至于苟某军城区房产的具体信息,村民们均表示不甚了解。

 

综上所述,苟某飞关于“邻居家违规吃低保”的举报,经过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已证实为不实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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