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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商家跑路等最新司法解释为"预付式消费"去痛点

发布时间:2025-03-15 09:48:01来源: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旨在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长期存在的“商家跑路”“退款难”“霸王条款”等问题。该《解释》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 1. **严惩“卷款跑路”行为**
   - **明确责任主体**: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兑付商品或服务,又恶意逃避退款申请的,构成欺诈的,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清算义务人责任**:经营者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需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健身房关门后,股东恶意逃避退款,不仅要退还预付款,还可能面临惩罚性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 2. **规制“霸王条款”**
   - **无效条款**: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被明确认定为无效。
   - **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在经营者迁店、未经同意转让合同义务、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等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 3. **七日无理由退款**
   - **适用范围**: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但需满足未“获得过相同商品或服务”的条件。
   - **防止滥用**:为防止消费者滥用权利,司法解释规定,若消费者已了解商品或服务内容,则不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款。
 
### 4. **解决“转卡难”问题**
   - **转卡自由**:消费者转让预付卡只需通知经营者,转让即生效。商家不得以“限制转卡”等条款阻碍消费者转让权利。
   - **防止滥用**:转卡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债权转让名义让多名消费者行使本应由一名消费者行使的权利。
 
### 5. **破解“举证难”**
   - **经营者举证责任**:若经营者控制合同文本或消费记录等证据却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根据消费者主张认定争议事实。
   - **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规则**:若合同内容存在两种以上解释,应作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
 
### 6. **商场审核义务**
   - **场地出租者责任**:商场作为场地出租者,需审核租户资质。若未尽到审核义务导致商家跑路,消费者可向商场追责。
 
### 总结
《解释》的出台为预付式消费领域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规范了经营者行为。通过严惩“卷款跑路”、规制“霸王条款”、明确七日无理由退款等举措,有效解决了预付式消费的痛点问题,为构建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保留相关证据,了解商家资质,以便在纠纷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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