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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申报2025年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11:41:16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开展2025年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智能建造的号召,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我省将正式开展2025年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背景与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智能建造已成为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通过智能建造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提高建筑施工效率,降低能耗与排放,提升建筑质量和安全性,促进建筑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本次试点项目的申报,旨在探索智能建造在我省的实践路径,积累宝贵经验,为全面推广智能建造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1.申报范围:全省范围内符合智能建造发展方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共建筑、基础设施等。
 
2.申报条件:
   - 项目应明确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进行设计与施工管理。
   - 项目团队需具备相应的技术研发与应用能力,能够提供智能建造实施方案及预期成果。
   - 项目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施工安全与质量。
   - 鼓励项目在节能减排、绿色建材使用等方面进行创新实践。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
 
1.申报流程:
   - 项目单位填写《福建省2025年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实施方案、团队资质等)。
   -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委)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初审,并汇总上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试点项目名单并予以公布。
 
2.申报材料:
   - 《福建省2025年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原件及电子版。
   - 项目概况介绍,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规模、预期效益等。
   - 技术实施方案,详细说明采用的智能建造技术、方法、流程及预期创新点。
   - 项目团队资质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简历、技术成果等。
   - 合作协议(如有),包括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四、支持政策与保障措施
 
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试点项目,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和成效,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奖励。
 
2.技术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团队,为试点项目提供全程技术咨询与指导。
 
3.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展会等多种渠道,对试点项目的优秀经验进行宣传推广,扩大智能建造的社会影响力。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请各申报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委)。
 
2.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处,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推动我省智能建造事业的蓬勃发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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